新加坡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三举措
2013-02-17 11:48:04   来源:新华网   评论:0

    为了对中小学的教学管理、教学结果和教学过程等进行监控与评估,新加坡政府采取了多种教育质量监控制度。其中,比较有影响的全国教育质量检测评估制度有校群督导制度、全国统考制度和卓越学校模式。
  新加坡自建国之后的短短40多年来,成为亚洲仅次于日本的新兴工业国家。其成功的原因之一在于政府对教育的高度重视及对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监控。目前,新加坡政府采取了多种教育质量监控制度。其中,比较有影响的全国教育质量检测评估制度有校群督导制度、全国统考制度和卓越学校模式。
   校群督导制度:发展、指导和监督学校领导
  新加坡的校群督导(Cluster Superintendent)是一种教育官员,一般是从有威望的、管理出色的中小学校长中选拔出来的管理人员。新加坡教育部以地域为基本标准把全国分为东、南、西、北4个区,每个区分别由教育部学校督导司的4位副司长负责。每区又分成7个校群,多数的校群都包括了不同类型的学校(小学、中学、初院/高中),校群就是由校群督导负责管理的。
  校群督导的主要任务是发展、指导和监督学校领导的工作,确保学校的有效运行。同时,还要确保校群成员之间通过互相交流、分享与合作来提高每所学校领导团队的能力和水平。新加坡校群督导制度通过对学校的管理方面进行监控,保证了学校领导对国家教育质量政策的重视和贯彻执行,同时有利于监督学校的各项管理措施真正服务于学生知识技能的提高。
  全国统考制度:为学生提供合适的课程
  从2004年起,新加坡教育部扩大和放松学校的排名系统,不再只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但学生的考试成绩仍作为学校排名的重要指标。新加坡依据统一的考试标准对全国学生进行整体学业水平的考核,能有效反映其教学质量。
  新加坡小学的学制为6年,学生在小学4年级末进行分流考试,根据他们在英文、母语及数学方面的表现,并结合期中和期末以及平时成绩,分别进入适合他们学习进度的学习序列。学生在小学的最后一年参加小学离校考试,考试的科目仍然是双语和数学。在2012年,新加坡一共有48333名学生参加了小学6年级会考,这些学生中,有97.6%被评定为适合进入中学。
  新加坡在初中阶段有两项全国性考试。一项是普通教育正常级水准考试(GCE“N”),这是为正常班学生在学满4年后参与的考试,其目的在于为成绩较差的正常班学生颁发与其学业水平相称的资格证书以及据此筛选比较优秀的学生留读一年后参加新加坡剑桥普通水准(GCE“O”)考试。学生如果想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则要进行新加坡中学阶段的最后一次考试——新加坡剑桥教育证书高级水准会考(GCE“A”)。
  全国统考制度为具有各种不同能力和天赋的学生提供合适的课程,并提出恰当的要求以达到因材施教的目的。同时,全国性的学生成绩评估体系保持了考试的效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比较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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