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文教断想
2014-02-26 13:58:13   来源:中华教育改进社   评论:0

 

                                                                                             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刘冲
 
      或许秦帝国的创立者嬴政想不到,他的千秋万世皇帝梦仅传了二世半;或许他也不会想到,他推行的“书同文”、“行同伦”、“言同一”等系列文教政策比他的帝国以及他的皇帝梦更加永垂不朽。
      战争与生产这对须臾不可分离的兄弟之关系在战乱频仍的战国时期显得尤为密切。打仗靠资源,资源靠生产,生产靠耕种,耕种靠农民,农民靠土地。可耕土地实为立国之基。当大多数人还没有觉醒的时候,有先知先觉者已认识到土地的重要性,如吴起、李悝、卫鞅者,尤以卫鞅之改革最为彻底。鞅自幼“好刑名之学”,曾屈就于魏,不得用事,后至秦宣扬“强国之术”,颇得孝公信任。鞅主持秦国两次大变法凡二十年,秦国由原来的贫弱小国一跃成为诸侯之翘楚。惠王即位,鞅遭车裂。然而,在法变的社会转型期,“五马分尸”扑灭不了改革的种子,全社会走进新时代的步伐更加坚毅。以五马之淫威批判人的意识,或许功在一时;以法变之武器批判旧制,功在万世。
      鞅殁六十年后,法家集大成者韩国公子非出世。该公子曾与后来的秦相李斯拜于荀子卿门下为徒,以习天地万物之道。韩非子之才学曾令嬴政大叹“若寡人得见此人,死亦足以”。法家认为,人人自利,人有趋利避害之本能,绝无舍生取义之善端。统治者无需在乎人是否自利,应在乎的是“公利”,只要能将“自利”与“公利”协调统一,社会便有和谐。如何协调?韩非给的答案是“因人情”。统治阶层按人情事故之俗因势利导臣民,尊重“人性自利”之前提,臣民便会将“自利”与“公利”相统一。是故法不可一日偏废,有国有君有臣有民必有法。法是衡量和限定事物的尺度,一经指定,万无更改。
    其时能与强秦抗衡者,或惟“东帝”齐国。东方齐地,夷主后羿曾为华夏万民弯弓射日,有唐尧曾居之尧王城,有虞舜曾耕之历山,有夏禹曾察水之禹王亭,夏商数都于斯,大周武王封相父尚之族于齐,南有周公之鲁,礼行天下、万民得化。诸子百家游走争鸣,齐鲁文化盛极一时。东齐固然国势强盛,然被其奉为治国方略的黄老哲学倡“循理而举事”、“出世”、“无为”,其一统六合之心气不足,力气亦不足。自秦王政十七年(前230年)起,廿六年(前221年)止,十年间,秦兵铁骑踏平东方,东临大海,西至陇西川西,南抚百越,北达长城,尽归秦地,一举奠定中华本部疆土。为巩固统一,秦王政采取措施多样,文教方面,有“三同”——“书同文”、“行同伦”、“言同一”,以求“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
    “书同文”旨在统一全国文字。相国李斯在大篆的基础上改造出便于书写的小篆,颁行天下,万民共用。李斯、赵高、胡毋敬主持编写的《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成了最早的教授字体、语法的字书。小篆奠定了中国汉文字的基本格局,秦末程邈据此简化为隶书,汉末钟繇据隶书创楷书,三国魏晋又有张芝草书、王羲之行书。毕竟,秦享国十五年时间极短,秦官方极力推行标准字(小篆)的同时,早已形成的多种字体曾留存民间,有许慎《说文解字》为证:“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尽管如此,秦为文字统一做了开创性工作,此后两千余年,汉字成为维系中华民族文化心理和思维方式的关键因素,成为汉字文化圈的文字基础。
      “行同伦”的治国策略,旨在规范万民行为、整合各国民众。为使百姓安于本乡、勤于事务、端庄朴实,始皇帝“黔首改化,远迩同度,临古绝尤。”为宣扬上主淫威,先后五次大规模出巡,其中四次东巡六国故地。因了其东巡,人们知道了山东威海荣成的天尽头;因了其东巡,有了后来的疗养胜地秦皇岛……每每出巡,伴随一次次失败的黔首行刺的,还有其行进途中的立碑刻石。刻石的目的,一在广行晓喻,使万民遵循;二在重之久远,使后世莫不奉尊。刻石始自秦代,自汉以降,刻石日益频繁,成为专制统治的滥觞。西方人主张把名字写在沙上,随风随潮逝去;东方人似乎更喜欢把名字刻在石头上,以求永垂不朽。
      李斯是改大周分封制为大秦郡县制的始作俑者,儒者向为大周分封制的拥趸。始皇帝八年(前213年),法者周青臣与儒者淳于越争论郡县制与分封制。法儒冲突,在所难免。李斯认为,知识越多越反动,由政治统一推进到学术统一势在必行,否则“异说”横行必然危机社会稳定。在其策划下,中央政府颁行“妄言法”、“焚书令”、“挟书令”、“诽谤法”等苛法,以绝“诗、书、百家语”,藉此禁锢思想。这便是秦代历史上的“言同一”。然而,以儒生为代表的中国古代知识分子颇具愤青风范,不但不求自保,还想以死谏国。历朝历代,但凡下层民众有任何程度的抗上,必有血腥伴随。至于哪天流血,则要看偶然与必然的契合了。始皇帝九年(前212年),皇帝派遣“神仙”东渡扶桑国谋求长生之药,内有方士侯生、卢生,访药未得,畏罪,散布对构建始皇帝之“和谐”社会不利的言论后逃逸。皇帝迁怒于首都咸阳城内士人,牵连获罪者逾四百人,尽“坑之于咸阳”,以儆后人。从禁书、焚书到坑儒,存在逻辑上的必然。
      法治之初衷以维护统治为念,却也同时动摇着统治。始皇帝挖坑埋葬儒生的同时,也亲手埋葬了帝国的前程,本应是强盛帝国的大秦在世人的积郁愤懑中延命。始皇帝死的明年,有戍卒陈胜、吴广者起兵于蕲,各地烽火响应。秦三世公子婴即位四十六天后降于刘邦,此距嬴政尽灭六国不过十五年。煌煌大秦昏惨惨灯尽,风烛中已无残年。迨楚汉之争四年,天下尽归于汉,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新时代大幕开启。
马克思曾说:“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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